延平区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实行“四个落实到位”
一是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。成立领导小组,将天然林的保护考核结果分别纳入2019年度乡(镇)、街道党政领导目标责任书考核和乡(镇)、街道绩效管理创业竞赛考评范围。二是天然林补助机制落实到位。签订309份《天然林保护管护与补助协议》,规范补偿补助对象、使用范围、各项使用比例与支付方式;及时下拨补助资金,做到林农愿补尽补。三是天然林管护责任落实到位。制定《天然林生态林保护管理制度》和《护林员管理办法》,聘请238个专职兼职护林员,实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“乡聘、站管、村监督”的管理体制。四是天然林保护宣传落实到位。结合森林防火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爱鸟周宣传和当地乡镇的墟日,在全区范围巡回宣传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;设置各类宣传牌72面、护林员责任区标示牌214个。截至目前,全区天然林面积达到124.6302万亩,取得了2019年全区天然林面积不减少,天然林分质量略有提升,毁坏生态公益林地的案发率极低的成效。